我提及最近老家拆遷分房分錢的時候,父母卻急忙回道,分了一套房子和100萬,但我們打算全都留給你弟弟。房子就當你弟弟的婚房,至於100萬,就留著給你弟弟裝修買車和養孩子。 聽到父母把拆遷分的房子和100萬早早就安排妥當了,我忍不住有些心寒和委屈。
而更讓我難以接受地是,婚房父母給弟弟準備好了,連沒有血緣關係的未來弟媳婦提出要在房本上加名字,父母都沒有怎麼反對,就答應了。 而我一個有著血緣關係的親生女兒,卻連一分錢都沒有分到。我有些生氣,質問父母為什麼如此偏心?
連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兒媳婦,都能在沒進門之前就在婆家的婚房寫上名字,而我這個親閨女,卻分文沒有? 父母眼神有些躲閃,卻又很堅定地說,你弟弟年紀大了,人又長得一般,個子也不高,工作也只能勉強養家餬口。
好不容易找到個媳婦,只要條件不是很苛刻,我們都願意妥協,畢竟她是要給你弟弟生兒育女,給我們家傳宗接代的。而你雖然是親閨女,可你嫁了人,生的孩子也是跟別人姓,是不折不扣的外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