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起小攤,我們父女倆走在回家的路上。
說起此次回來的原因,提起我媽,爸爸臉上的笑容消失,變得沉默。
我與他並肩而行,看著腳下的路,慢慢開口道:「每次只要一提起媽媽,你總是沉默。」
「趙女士強勢,自私,一堆壞毛病,惹人討厭。」
「但是,爸,她一次次明目張胆,你一次次妥協退讓,難道不是因為你對她縱容嗎?」
「你有諸多苦衷。」
「你不贊成她對弟弟錯誤的教育方式,卻任由她教育弟弟。」
「她沒有經商才能,卻總能在重大的決策上指手畫腳。」
「我有時在想,如果在教育弟弟的問題上,你跟她抗爭到底,弟弟會不會不像今天這麼廢物?」
「如果在公司重大決策上,你堅決將她踢出局,趙氏是不是不用經歷這麼多風浪?」
「你掌管趙氏多年,踢媽媽出局,不難,你做得到。」
「你只是習慣在面對跟媽媽有關的問題上,採取逃避的態度。」
「爸,我最近悟出一個道理,其實逃避是另一種不負責任。」
「咱改改吧,別再逃避了。」
「你和媽媽的問題,總歸是要解決的。」
「與其不明不白地拖著,不如快刀斬亂麻,這樣對誰都好,你說呢?」
10
復工後不久,我接到消息,爸爸找媽媽談離婚。
談崩幾次後,他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
長年分居可以作為起訴離婚的理由,只是需要滿足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並且提供相關的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 1079 條,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媽媽沒想到爸爸的態度如此堅決,竟然寧願鬧上法庭,也要和她分開。
爸爸豁出去了。
他不怕丟臉,不怕家醜外揚,不怕遭人恥笑。
而這些,媽媽怕。
她這個人最要臉面。
法庭會給出怎樣的判決,已是顯而易見。
最終,我媽被逼無奈,同意離婚。
這件事沸沸揚揚足足鬧了一年半。
期間,弟弟和蔣泠之間出現了嚴重的經濟糾紛。
遵照約定,我每個月給蔣泠的帳戶打五萬。
在蔣泠眼中,這是一筆巨款,是她工資的好幾倍。
然而,這筆錢,在她帳戶上呆不了多久,很快就會被我弟給花出去。
五萬塊杯水車薪,根本不夠我弟花。
花光這筆錢後,我弟心安理得地花起蔣泠的工資和儲蓄。
一開始,即便心有不滿,可是,考慮到放長線釣大魚,蔣泠忍著,沒跟我弟翻臉。
一個月可以忍,半年可以忍……時間再長,儲蓄見底,蔣泠忍無可忍。
她開始埋怨。
兩人之間出現矛盾。
蔣泠怕繼續這樣下去, 影響我弟對她的感情。
腦子一轉, 慫恿我弟貸款。
款倒是好貸, 就是不好還。
我弟花錢如流水,貸的款不夠他吃喝玩樂。
很快,他們發展成借東貸, 還西貸。
雪球越滾越大。
察覺事情逐漸超出掌控,蔣泠又動起腦筋, 慫恿我弟找我媽哭窮, 從我媽那兒拿錢填貸款的窟窿。
我媽手裡倒是握著一些資產。
她給了我弟一筆錢。
蔣泠看準時機, 果斷出手, 撈走了其中一小部分。
我媽防著蔣泠呢!
一發現她動手腳,立刻向我弟揭穿了她的真面目。
事到如今,蔣泠已摸清了我們家的情況。
我弟雖然是家裡唯一的男丁, 但趙氏集團的一切全都掌握在我手中。
我弟得看我的臉色才有飯吃。
我媽愛子如命, 當她的兒媳婦,無疑是跟婆婆搶自己老公。
我弟被我媽溺愛長大, 不擔事兒, 遇見任何事, 都希望有人替他解決,嫁給他, 相當於多了一個能爆金幣的兒子。
但是, 這個兒子爆出來的金幣, 往往不夠他自己花。
想占他的便宜, 得先跟惡婆婆斗上三百回合。
看清形勢後,蔣泠打消了嫁入豪門的念頭。
她打算撈一筆就撤。
可惜, 撈到的東西,還沒在包包里放穩當,就被我媽給逮到了。
我媽和蔣泠撕得不可開交。
我弟哭唧唧給我打電話。
我單獨見了他一面。
他心力憔悴:「姐,你能不能讓媽和蔣泠別再吵了。」
「她們吵得我頭疼。」
「蔣泠想要錢,就給她唄,反正咱家不差這一點。」
「姐,你說得對, 結婚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它要求男人承擔家庭責任。」
「老實說,我不想承擔, 我就想踏踏實實做個無憂無慮的富二代。」
「姐, 我想過回從前的生活,談戀愛太 TM 考智商了, 我體驗過一次就夠了, 再也不想來第二次!」
如弟弟所願。
我沒有為難蔣泠, 任由她帶著撈到的好處離開。
不為別的, 只因為她讓弟弟意識到了一件事,愛情和責任掛鉤。
她給予弟弟的教訓,足以為她掙得相應的酬金。
作為替弟弟解決這樁麻煩事的條件, 我跟他約定:「以後你負責照顧媽,記得管好她。」
弟弟一口答應下來。
畢竟對他而言,媽不需要他照顧,是媽上趕著照顧他。
至於他和媽怎麼相處, 我不關心,我只要大家安生過日子,不要打擾我做生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