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辯論最終沒有分出勝負,但這次交鋒卻奠定了朱熹在理學界的領軍地位,也形成了後世所謂的"朱陸之爭"。
朱熹的理學思想核心是"理在氣先",他認為"理"是宇宙萬物的根本,先於形而上的存在。
這一思想與他提出的"存天理,滅人慾"緊密相連。在朱熹看來,人的本性本善,但會被後天的慾望所蒙蔽。
因此,他主張通過嚴格的自我約束和道德修養,恢復人的本性之善。
朱熹在理學上的貢獻不僅體現在理論創新上,還表現在他對儒家經典的系統注釋上。
他為《四書》(《論語》、《孟子》、《大學》、《中庸》)和《五經》(《詩經》、《尚書》、《禮記》、《周易》、《春秋》)作注,形成了完整的理學體系。
這些注釋後來成為科舉考試的標準教材,影響了元、明、清三代數百年的中國知識分子。
為民請命的地方官
1178年,朱熹被任命為"知南康軍",這是他仕途中的重要職位。
南康軍位於今江西省星子縣一帶,當時是一個不大不小的地方行政單位。
朱熹上任後,很快就遇到了一個大問題:當地發生了嚴重的旱災,農作物歉收,百姓挨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