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首很紅很紅的歌,怎麼唱來著?「曖昧,讓人受盡委屈......」不可否認,曖昧上頭期,會興高采烈、會手舞足蹈、會欣喜期待,多巴胺、情緒價值仿佛都很到位。
感覺是很美妙。可是,再怎麼美妙,曖昧始終就是曖昧。
和喜歡呀、愛啊都無關。
曖昧,就只是那一瞬間的感受。這種關係往往基於淺層的喜歡或生理上的吸引,一旦新鮮感消失,關係也隨之結束。
說句很扎心的話:很多和你曖昧的人,並不曾有過真正的喜歡。
心理學家指出,神秘感是好感的催化劑,它讓我們對一個人充滿了好奇,隨著距離的拉近,情緒的波動也愈發劇烈。
正如懸疑小說中,最令人著迷的並非結局,而是接近真相前的那段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