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們就背著房貸和車貸,我老公這邊還有一個老父親要養老,雖然他不是獨生子,有兄弟姐妹,壓力分攤了。
但終歸還是有的。若是加上李阿姨,我老公覺得日子沒法過。更何況,我還有親生母親。
沒錯,我親媽,在我結婚後,回來了。和我的猜測一樣,我外婆這邊,果然知道我親媽去了哪裡。 我親媽再婚了,還有了一兒一女兩個孩子。
她來找過我,我沒有口出惡言,甚至內心都沒有多少波瀾。
李阿姨對我的好,完全填補了我內心的缺憾。可以說,我對我親媽,無愛也無恨。
親媽和我說,她當時有難處,所以沒有帶我走。如今手頭也不寬裕,所以沒法在經濟上幫襯我。但她也說了,她有兒子和女兒,不會要求我養老。
我笑了,她怎麼不想一想,我作為4歲就被丟下不要的女兒,願意給她養老嗎?
不過我沒說出口,畢竟她生了我,養了我4年,就這樣各自安好吧。
如果她要求我給她養老,那就去告我,每個月給點生活費,多了就沒有了。所以在我看來,我的親媽不算是我的負擔。
換一句話來說,我只給李阿姨養老,不存在給我和我老公的家庭,增加額外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