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一長,我的性格就很彆扭。幸好李阿姨和張倩倩都發現了我的變化,各種開導我,不然我長大之後,估計就成了一個性格怪異的人了。
李阿姨養了我20年,給我吃穿,供我念書。
張倩倩作為我沒有血緣關係的姐姐,更是因為家裡的經濟條件,高中畢業放棄念大學的機會,就為了讓我能繼續學業。
我工作後,倒是給過李阿姨一些錢,每個月都給。不說報答,只說是生活費。李阿姨拗不過我,也收下了。
但是我結婚的時候,李阿姨給我置辦嫁妝,這筆錢又回到了我手上,她自己還添了不少。
可以說,李阿姨對我的恩情,值得我像親媽一樣去報答她。
之前張倩倩沒有結婚,在身邊,我可以放心。 如今張倩倩遠嫁了,我肯定要把李阿姨接過來養老的。
老公之前知道李阿姨撫養了我20年,所以我給李阿姨生活費也好,逢年過節買東西給李阿姨,他都沒有意見。
但我要接李阿姨過來一起生活,給李阿姨養老,老公不能接受。
因為他覺得這麼一來,我們兩個人的壓力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