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寫的原著,和電視劇有所出入。 原著中傅家明是一名資深律師。 冷靜、理性、孤僻,他甚至十年來可以做到只要沒有工作就不出門,不社交,把自己關在房間裡看看書,整理案件,玩玩音樂。 這個人很有才華,眼光很高,所以他一直不屑那些喧囂的社交,不喜歡那些沒有靈魂的女孩。 傅家明四十多歲了依舊還沒有談過戀愛,他卻在生命最後三個月淋漓盡致的愛了一場。
而這個前提確是他明明知道弟弟喜歡玫瑰,也在追求玫瑰的情況下,他偷偷和玫瑰在一起了。 他的愛玫瑰沒有錯,但是他的做法卻有點不體面,原本他可以光明正大和弟弟競爭,說出自己的心意,但是他卻選擇了另一種手段讓弟弟知難而退。 我理解他的自私,畢竟人之將死也,生命最後的關頭他想愛一場,想要滿足自己的慾望,這種自私我能理解,但是他這個人讓我厭惡的地方不是自私,而是他的虛偽,他的心機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