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失婚後,拿著失婚分的180萬(約800萬新台幣),把我家對門房子買了,兩年後,我發現每周六,她就打扮得漂漂亮亮出去一天一夜,或者,就會有一個男子直接拿鑰匙,開她的門登堂入室,我問她是不是要再婚?她的回答讓我吃驚不小。
周寧,是我十年的密友了,她結婚我是伴娘,她和老公有了矛盾找我哭訴,她被老公打了,人家都是往娘家跑,她卻來投奔我,她老公外遇,她要找小三拚命,也是被我攔下的,她失婚,在我這裡療傷,好在沒孩子,也沒牽絆,我們一起買的房,門對門。
但我覺得她太不夠意思了,生活里出現了新的男人,開始了新的生活,竟然沒告訴我,而是我自己看到的。周六,我約周寧去大棚摘草莓,她卻說自己有安排了,讓我要麼自己去,給她買五斤,或者改天,從周一到周末,除了周六,哪天都行。
我很納悶,她周六要去幹啥?難道做兼職?不對,周寧工作穩定,收入可觀,她不缺錢,不可能去兼職,讓自己過得苦哈哈的。難道她談戀愛了?我一想也不對,我們倆掏心掏肺,知無不言,她有了新感情,不可能不告訴我。我也懶得猜了,我們做朋友之所以歷久彌新,相處舒服融洽,就是親密有間,對方的隱私,除非她說,否則我不會去問,避免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