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44歲女「再婚生2寶」養不起 竟提告前夫子女:每月付我2萬5

2024-05-04     呂純弘     反饋
1/3
台中一名44歲人妻離婚後又再婚,並生下2個孩子,由於平日以打零工維生,經濟狀況不穩定,養不起小孩,於是將前夫所生的2名子女告上法院,要求負起扶養義務。法官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

根據判決書,人妻離婚後又再次結婚,和現任丈夫生了2個孩子,但工作不穩定,月薪只有8000~10000元,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相當辛苦,因此把主意動到和前夫生的2名子女身上,提告要求負擔扶養費。

人妻主張,根據行政主計處公布的標準,2名子女每個月要給付25666元的扶養費,直到她死亡,不過2名子女表示,媽媽在完他們後就分居不聞不問,從來沒照顧過,他們從小到大是受爸爸和阿嬤的照顧,請求免除扶養義務,並駁回媽媽的聲請。 人妻主張,2名子女每月要支付她2.5萬元扶養費。
1/3
下一頁
喬峰傳 • 100K次觀看
呂純弘 • 5K次觀看
喬峰傳 • 2K次觀看
喬峰傳 • 9K次觀看
奚芝厚 • 3K次觀看
喬峰傳 • 2K次觀看
喬峰傳 • 14K次觀看
喬峰傳 • 2K次觀看
呂純弘 • 7K次觀看
奚芝厚 • 1K次觀看
喬峰傳 • 2K次觀看
畢姣宏 • 2K次觀看
喬峰傳 • 2K次觀看
喬峰傳 • 3K次觀看
奚芝厚 • 3K次觀看
喬峰傳 • 590次觀看
喬峰傳 • 2K次觀看
喬峰傳 • 2K次觀看
奚芝厚 • 1K次觀看
奚芝厚 • 13K次觀看
喬峰傳 • 710次觀看
喬峰傳 • 3K次觀看
呂純弘 • 2K次觀看
喬峰傳 • 730次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