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要求,別的都好商量,她都能妥協。但唯獨婚房,我媽堅持必須要有。我知道我媽是擔心我和個性強勢的婆婆一起住,會有不必要的矛盾。
所以我也堅持了這個條件,後來雙方談妥,兩家一起貸款首付,寫我和我老公的名字,然後一起還房貸。也正是我們的堅持,婆婆對我有看法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不喜歡你的人,即使你處處順從,還是會找出一些事情來不喜歡你的。婚後半年,我懷孕了,因為身體的關係,我這一胎格外辛苦。我請假在家,但一個人心裡頭還是有點慌。
所以就想讓婆婆過來照顧我一下,其實就是陪伴,我說了不需要她做家務。 但婆婆拒絕了,說:「你娘家媽媽不是很有本事嗎,房子都要走了,難道還照顧不好一個孕婦。
我可沒這個時間,我要照顧我女兒。」我和我老公提起這件事情的時候,我老公沉默了一會兒,說:「你懷孕了,以後也會是媽媽。
誰的孩子,誰心疼,你應該能理解婆婆。」我也是昏了頭,這麼涼薄的話,我當時愣是沒有聽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