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緊隨其後又打來電話,跟我解釋,媽,我最近工作忙,實在走不開,要不我花錢給你請個護工吧,反正誰照顧都一樣的。
我心裡很清楚,護工照顧跟自家人照顧,又怎麼會一樣呢?只是聽到兒子的懇求,我還是不忍心為難他,只能點頭同意了。 可掛斷了電話,我徹底淚崩了,覺得自己真的做錯了。
如果我在兒子結婚時,但凡沒有那麼強硬拒絕兒子兒媳的婚事,願意給上一份彩禮,如今兒媳婦是不是就會願意來照顧我一二? 只是我再去懊悔也無濟於事了,兒子不忍心為難兒媳婦,而我也不忍心為難兒子,那麼就只能委屈自己了。
今日話題: 你認為宋阿姨的今日是自作自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