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婦知道我給了女兒十五萬塊,那一天她怒氣沖沖地來興師問罪。我瞧瞧兒子沒跟過來,興許是心虛吧!也覺得虧對她姐。 兒媳進了我家客廳就不客氣地衝著我吼了起來,"媽,你什麼意思?為什麼給我姐十五萬。她一個嫁出去的姑娘,已經是潑出去的水,沒有權利擁有咱家的任何東西。
這十五萬數目不小,你趕快把她追回來。萬一我姐到時不承認了,這錢就打了水漂了!″ 我冷冷地直視著她的眼晴說:″那十五萬是我給你姐的,為什麼要拿回來。
你姐是出嫁了,可她並沒有忘了我們啊!你爸住院那麼多天,都是你姐跟你姐夫在跟前伺候著。你們呢,去伺候幾天?你姐不該得家產,那她也沒必要管我們。家產你們得了,應該全權照顧我和你爸,可你們做到了沒有?
″ 她被我懟得說不出話來,最後氣急敗壞地叫道,"好,你做初一,就別怪我做十五!等你們老了那一天,就別指望我們,讓你閨女給你們養老!」 我冷笑,"好!不給我們養老也可以,那你們就滾出你們住的那套房子,我要重新分配!
別忘了,那套房子的戶主是我和你爸的名字,我們全款買的。既然你不同意給我養老,那房子就有你姐一份。明天我和你爸就找個公證人立遺囑:誰給我們養老,家產就歸誰!" 我這樣一說,兒媳傻眼了。
嚇得立馬轉身,離開了我家。 貪得無厭的人永遠都不知道知足,文中兒媳一心想著公婆的家產,認為自己是唯一繼承人。可是對公婆的付出卻不懂感恩,認為公婆所給予的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
拿著養兒防老的陳舊觀念要脅婆婆,既得家產卻在公公生病時不管不問,所以"誰給我養老,家產就歸誰"的規則是對的,讓孝順善良的一方兒女得到實惠,這樣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