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生養了一兒一女兩個孩子,雖說我們這邊,大多數父母只要有兒子,都是跟著兒子養老的,但我家卻是兒子和女兒輪流養老。
原因很簡單,如果當初給了兒子家裡所有財產,女兒只是一點陪嫁,那麼自然是跟著兒子生活。但如果家裡的積蓄,兒子和女兒,基本上是一人一半,那女兒也要養老。
我和我老婆,並不重男輕女,兒子和女兒在成長過程中,我們都是一視同仁。後來結婚成家,也都給了差不多的錢。我們老早就和兒子還有女兒說過,以後我倆的養老,兒子和女兒一起承擔。
女兒和兒子乾脆答應,兩人各自結婚的時候,也和伴侶說過這件事情,也都點頭答應,表示本來就應該如此。 我以為我和我老婆的想法和安排,都挺好的,但人心會變。自己撫養長大的子女,都不一定靠得住,更別提是子女的伴侶了。
我退休後,和老婆一起生活在村裡,本來我倆相互扶持,估計會等到生活不能自理的時候,才會去子女家中養老。但人算不如天算,退休後,我老婆生了重病,錢花了不少,人還是沒能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