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我結婚之前離過一次婚,那時候因為他比較窮,還只是一個汽車維修店裡的學徒工。他前妻和他結婚第2年嫌棄我老公不賺錢,就和我老公離婚了。
我老公離婚的第3年認識了我,那時候我老公已經從之前的學徒工變成了一個大師傅,這些年他努力學習修車技能,越來越出色,他有心想自己開一家修車店,但是當時沒那麼多錢,一直沒能自己開店。
我們結婚以後我便拿出我們家所有的家當,聘金以及我父母給我的陪嫁錢,開了一家汽車維修店。我老公在做生意這方面挺有頭腦的,加上他人不錯,喜歡來我們家的人越來越多,經過我老公不懈的努力,我們家生意也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