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我還在猶豫,可聽到婆婆的話,我直接就黑了臉。生意還要你情我願呢,怎麼我送不送房子還得被強買強賣呢?
老公也站出來勸我,反正我們的房子一裝修好,也會搬過去住,與其閒置這套房子,還不如送給他弟弟結婚,也替他爸媽解決了心頭一件大事。
我環視了婆婆小叔子和老公一圈,直接就開口趕人,讓他們有多遠就滾多遠,我不需要小叔子的5萬塊錢施捨,也不會把自己的陪嫁房拱手讓人。
至於老公如果還一意孤行,那我也沒必要再繼續忍氣吞聲。畢竟這樣的婆家,再繼續忍下去就只會忍出內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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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支持肖敏把陪嫁房以5萬塊錢的價格送給小叔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