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交往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們很快就認定了對方,開始談婚論嫁。 在交往的過程中,我還了解到汪大爺有兩個兒子,其中大兒子已經成家了,但小兒子今年才29歲,還沒有成婚,還跟著汪大爺一起住。
這在當時讓我十分猶豫,因為我是真的怕後媽不好當,我怕以後他的小兒子結婚娶妻還需要我出錢出力。 我自己辛辛苦苦地把女兒養大以後,已經沒有了多少存款。
我實在不想我嫁了一個新老伴之後,還需要再供養一個兒子。 於是,我就跟他商量:「以後你小兒子結婚買婚房可不能要求我出錢買房哦,我事先跟你說,我是沒有多少存款的,可不會掏空來補貼你們啊。」
汪大爺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證: 「放心,兒子是我一個人的責任,我不會叫你掏錢的。」 聽到他這樣說,我才總算放下了心來。 很快,我們就在兩家子女的見證下,辦了一個小型婚禮,第二天,我們就去領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