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過後,在我的印象里,這10年時間給丈母娘已經有50萬元左右,這些錢可以在我居住的這個小城市裡買一套大房子,於是便準備讓老婆拿回這筆錢買一套房子。
但是我和老婆找到丈母娘的時候,她卻告訴我這張卡里只有10萬元,一聽這樣我立即就懵了,我敢肯定這些年來我給丈母娘的錢有50萬以上,但丈母娘就是死不承認,一口咬定這些年裡我就賺了10萬。
我覺得非常奇怪,我每個月的工資都有1萬元左右,除去房貸車貸基本都給丈母娘5000元以上,省吃儉用了10年,為什麼僅僅只有10萬呢?我想把這10年來的轉帳記錄和我的記帳讓丈母娘看一下,不過最後還是忍住了,這樣的話可能會和丈母娘的關係徹底弄僵,甚至毀了我們的婚姻,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