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好了房子,想找個合適的機會把房子給兒媳婦,讓她高興高興,當時兩個人已經領證登記了,只是還沒辦婚禮,所以房子交給她我放心。
周末兒子和兒媳婦來商量婚禮的事兒,我把房子鑰匙直接給了兒媳婦,兒媳婦直接問我:「媽,房產證呢?給我看看唄?」
我心裡想:她看房產證幹嘛?我嘀咕著給兒媳婦拿出了房產證,兒媳婦一看到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馬上翻臉了。
把我的鑰匙甩的老遠,不敢對我發作,就把兒子拉到一邊說:「你媽什麼意思?這是不想讓你結婚了?房產證怎麼寫的她名字?就算不寫我的,也應該寫你的吧?
你這些年掙的錢都用來買這個房子了,你去把錢給我要回來,並且讓她在房產證上填上我的名字,否則就離婚。她這明顯是防著我呢,現在就這樣防著我,以後我的日子得什麼樣?還不如好聚好散。」邊說還邊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