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兒家的這一個月里,是解昌英老人最開心地一段時間,每天都能吃得好睡的好,也從未出現過像大兒子說的那樣敲射門窗的情況。
然而好景不長,就當母親的傷勢漸漸恢復之時,四兄弟來到了二女兒家裡,他們要將母親給接回去。
因為在當地如果家裡有兒子的話,是沒有女兒贍養老人一說的,所以他們不能讓村裡人看笑話。
當得知自己又要回去過那種顛沛流離的日子時,解昌英老人頓時淚如雨下,但無論她有多麼的不願意,也始終無法改變這樣的結局。
最終,解昌英老人被四個兒子給接了回去,因為養傷的緣故,她在大兒子家多住了一個月。
也正是因為這多住的半個月,最終成為了解昌英老人死亡的導火索。
警方在獲悉了這些線索後,立馬對其進行了整理,隨後便將案件所有的卷宗遞交給了萬州區人民法院。
法院在查看了案件卷宗之後,對此事給予了高度重視,在經過一番調查取證之後,萬州區人民法院在當地村子裡設立了臨時法院。
在審理的過程中,法院控訴了兄弟四人的冷血、麻木不仁、沒有絲毫的感恩之心!
這起案件的發生讓人痛心,讓人震驚!擁有4個兒子的解昌英老人本應該可以安度晚年的,結果四兄弟之間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利益,最終眼睜睜地看著母親淒慘的被凍死在冰冷的寒夜裡。
哪怕當時他們任何一個人打開了家門,收留了老人一夜,也不會是這樣的結果。
隨後,萬州區人民法院根據現有證據確定,解昌英老人的四個兒子行為已構成遺棄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