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人/圖片來源:IStock
他接著說道:「你看,你在我們家也習慣了吧!我媽也是好相處的人,今後身份成了婆媳,你照顧起來不是更親切了,你也有個歸宿,不用再給別人當看護了,要是遇到不好講話的僱主,你還得受人家的氣呢!」我聽了卻很尷尬,因為我從沒有往這方面想過,而且劉大哥比我大了十幾歲,雖然我對他不討厭,還有一點點好感,但也不至於到了托靠終生的地步,我只能請他讓我考慮一下再答覆他。
之後,我好幾天都心思重重,在翻來覆去想這個事。又把這個事跟好姐妹、也是同行的俊英講了,俊英說,當看護的跟僱主結婚的不在少數,但是也有最後落得一無所有的,她以前認識的一個大姐,比我們早入行十多年,在跟一位僱主結婚後,僱主走了,她被子女趕了出來,等於白白伺候了人家十多年。
我一聽頓時豁然開竅,要是我答應了跟他結婚,我就不能再要薪資,得白伺候劉奶奶母子倆,做的家務跟現在一模一樣,甚至承擔的責任會更多,而我沒有了收入怎麼供我的孩子們上學,今後兒子還要結婚成家,萬一得不償失怎麼辦?所以我決定試探一下,劉大哥究竟是怎麼想的,一天,劉奶奶休息了之後,我們坐在客廳裡聊起這件事,他問我考慮得怎麼樣了,我問他:「我現在當看護有錢賺,要是跟你結婚,不就沒有薪水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