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結婚後,我才發現,張浩洋不僅收入少,而且花錢大手大腳。
他喜歡買各種昂貴的攝影器材,還喜歡買名牌的衣服和鞋子,他說這樣才能體現他的品味和風格。
他還經常請他的朋友吃飯喝酒,說是為了擴大人脈和交流心得。他的錢總是不夠用,所以他就經常向我借錢,說是暫時的,等他有了大單子就還我。
我開始也沒在意,畢竟他是我老公,我應該支持他的事業。
但是後來我發現,他根本就沒有還錢的意思,每次我催他還錢,他就說還沒賺到錢,或者說錢都用在了其他地方。
有時候他還會發脾氣,說我太小氣,不理解他的藝術追求。
我漸漸對他失去了信任和尊重,覺得他就是一個吃軟飯的敗家子。我們的感情也越來越淡,甚至連夫妻生活那方面,也出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