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別人介紹才認識,他人憨厚老實。我們認識了一年左右,就結婚了。我們結婚的時候,他給了我家26萬聘金。
結婚後,我們是和婆婆住在一起的。婆婆是一個很節儉的人,婚後我們幾乎都是吃素。
但是,我們結婚還不到一個月,婆婆就說讓我把薪水給她保管。
我當然是不願意的,但是老公說,他的薪水是婆婆管。而且,我剛進門,我又不能現在就和婆婆鬧矛盾。所以,就算我心裡有一百個不願意,我也還是把錢給婆婆拿了。
但是,婆婆從節約變成了摳門,每天就給我吃鹹菜,很少有肉吃。每個月才給我幾千塊,我都用在買衣服上了,我想吃肉,老是跑回娘家。
情人節的時候,我和老公想出去約會,婆婆只給了一千塊,我雖然生氣卻不敢爆發,拿著錢就甩門出去了。在電影院的時候,我就和老公說我們搬出去住吧,這樣錢也不用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