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兒媳婦只是拒絕我的人去他們家,卻不拒絕我們為他們花錢養孩子。孫子出生後,我們心疼兒子掙錢辛苦,就每月補貼他們4000塊錢。時間長了,他們也就把我們的付出當成了理所當然
在我53歲那年,孫子三歲了,兒媳婦卻突然提出要全家人搬回來跟我們一起住,說父母年紀大了,一家人住在一起,方便相互照應。
兒子兒媳非要跟我們住在一起,我們也很高興,認為這是兒子兒媳親近我們的表現。平時兒子兒媳忙於工作,帶和送孫子上幼兒園,就成為了我們老兩口的事情。
不但如此,兒子一家人搬回來住之後,一開始兒子還會塞一些錢給我當生活費。可我回絕了兩次,兒子從此就再也不給錢了,不管後面我們如何明示暗示,兒子兒媳都不動聲色,不出錢不出力。
兒子一家三口剛回來那段時間,我和老伴都特別興奮。兒子孫子能在自己跟前承歡,那自然是天倫之樂。只是這樣的天倫之樂久了,我就開始疲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