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一個月有8000多(約3.5萬新台幣)退休工資,婆婆一個月3000多(約1.3萬新台幣),兩個人加起來一萬出頭(約4.8萬新台幣)。
按理說我們買房他們可以資助一下,可是300多萬(約1333萬新台幣)的房款,我們兩夫妻自己付了150萬(約667萬新台幣),貸款貸了150多萬(約667萬新台幣),我想讓他們掏一部分錢,爭取一次性付款,但是老公說,我們已經成年了,不應該花父母的錢,公婆象徵性的給了2萬塊錢(約8.8萬新台幣),我老公還不願意收。這是來自於一個網友的吐槽。
這個網友說:「我真的不能理解,他們又不是沒錢,就這一個兒子,又不是很多孩子,為什麼就不能收他們的錢呢?」
這個網友還抱怨,他們夫妻倆工資很低,除去貸款,生活費,孩子學費,基本所剩無幾了。每個月過的緊巴巴的,自從買了房後,她就沒出去外面吃過一頓飯,衣服也就過年時買一套,孩子們也是穿的破破舊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