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疲力盡了3天後,丈夫提出讓鐘琴辭職照顧婆婆,說婆婆生病,兒媳婦本就應該照顧,這是兒媳婦義不容辭的義務。而他一個大男人,束手束腳,不太方便照顧他媽媽。
聽著這一連串的理由,鐘琴差點就笑出聲來了。自己的媽媽,有什麼不方便照顧的?丈夫就是想甩鍋給她,讓她辭職回家照顧。
可當初夫妻倆早就說好了AA制,誰的父母誰照顧。連她父母接連生病,丈夫也只是袖手旁觀,她又有什麼理由去不計前嫌照顧婆婆?
鐘琴沒有直接拒絕,而是提了個要求:既然你要求我辭職照顧你媽媽,一天500,每天現結。一聽到鐘琴要500塊錢一天才肯去照顧自己媽媽,丈夫頓時就跳了起來,說一天500,你還不如直接去搶錢。
鐘琴沒有理會丈夫的歇斯底里,收拾行李,帶上孩子徑直就回了娘家。至於婆婆由誰來照顧,那就不是她關心的事情。
今日話題:
你支持鐘琴不計前嫌去照顧婆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