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對女兒訴苦:「我們全家三個人,都靠你養活呢。」
女兒心想,自己薪水就只有兩萬出頭,
要是嫁給他,以後家人生活的確會好很多。
半推半就,王小姐就嫁給了那個有錢男人。
婚後,丈夫每月給她十萬多到十五萬生活費,
她就瞞著丈夫,每個月偷偷寄給娘家將近十萬。
女兒叮嚀母親,這些錢不要亂花,
要拿去買房子,等以後弟弟結婚用。
母親拿到錢,喜不自禁,直呼「乖女兒」。
世事難料,兩年後,丈夫意外得知妻子每月寄錢給娘家。
大罵她吃裡扒外,吵了一架後就離婚,將她趕了出去。
其實,丈夫是在外面有小三,只不過是藉此機會,和王小姐離婚。
這下王小姐一無所有,唯一能依靠的,就是母親和弟弟。
回到家,母親和弟弟熱情招呼,又覺得王小姐這次回來,大概又是給他們送錢的。
但當女兒通知她已經離婚了之後,母親的臉瞬間冷了下來。
「哎呀,你真是個笨蛋,怎麼就讓丈夫發現了?不能小心點嗎?」
母親一直狂埋怨,懊惱女兒以後不能給她錢用了。
女兒覺得事已至此再多想也沒用,想先向母親拿點錢用。
可母親和弟弟的反應,卻讓她如同頭被澆了一桶冷水,直接傻眼了。
母親一毛錢都不給,說錢都拿去給弟弟買房子了,明天都要拿房子鑰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