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三年了,我們是自由戀愛認識的。雖然我們老家都是農村,但因為我爸媽是做生意的,所以我家家境比老公家要好。結婚的時候,我爸媽給了20萬,婆家再湊了10萬,就這樣,湊齊了首付在城裡買了一套房子。
買房後,婆婆就天天在我們面前哭窮,說家裡都被掏空了。因此,我爸媽體諒理解婆婆,沒有問她要一分錢彩禮。我出嫁那天,我爸媽還另外陪嫁了8萬塊錢的嫁妝給我。因為房子交付後沒錢,我又把這8萬塊錢嫁妝用在了裝修上。
老公還有個讀大學的弟弟,小叔子平時的學費、生活費和零花錢,沒結婚錢,是老公出。結婚後,則是我和老公一起出。開始我也曾抱怨過,但老公說公婆在農村,也沒有多大的收入來源,所以我們要儘量幫忙減輕一下經濟負擔。
也許是因為出錢多了,婆婆並不是太領情,她就認為我們撫養小叔子上大學是理所當然的。因此她還經常打電話叫我們每月寄2000塊錢回去,對此我和老公在婚後這幾年,除了還房貸,還要緊衣縮食供養公婆和小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