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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偏袒大姑姐,為大姑姐解釋:「我女兒離婚了, 她也很可憐,她沒空帶孩子,我是她的媽媽,也是孩子的姥姥,我能不管這孩子嗎?」
陳藍朵清醒著呢,她才不會被婆婆三言兩語的感情牌打動,她讓婆婆趕緊把外甥送走:「自己的孩子自己養,大姑姐是離婚了,不是病了殘了,她連自己的孩子都不帶,這算什麼媽媽。」
「你把外甥接過來,他要是出事了,那是你的責任還是我的責任呢?你說你要養他,但你自己也沒退休沒什麼積蓄,孩子讀書上學吃飯,哪哪都需要錢,這錢誰來出,大姑姐不管他,這錢是不是得讓我出。」
「你同情你女兒也罷,心疼你女兒也好,你不能把外甥往家裡領,讓我為你女兒的不幸買單,你女兒離婚是她自己經營婚姻有問題,不關我的事,你別把她的孩子往我這裡領,然後把他變成我的責任。」
結束語:
不管大姑姐有沒有離婚,陳藍朵都不喜歡霸道,目中無人的外甥,況且婆婆重男輕女,要是真的同意外甥住下來,以後自己的女兒肯定少不了被外甥欺負。
更重要的是別人家的孩子,別去擔責,根本就負擔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