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因為孩子還沒有上小學,所以才把離婚的計劃往後拖了很長時間。現在孩子大一些了,本來想離婚,婆婆又生了重病。小維還想這時候離開,有點顯的人性太過於薄涼。雖然沒有出錢給婆婆治病,但是買了一些滋補的東西,在家裡做好,讓老公給帶去。
本來想著以前不管怎樣交惡,她都是孩子的奶奶,等她病情再好一些,再提離婚的事情。可是現在既然已經被別人當成了惡人,那麼也沒有必要顧及太多。寫好了離婚協議書,放在了老公的床頭上。
這些年,兩個人一直是AA制。仿佛是同一個房子裡面的租客,兩個人住在兩個房間裡,不在一起吃飯,只是一起撫養孩子。不管什麼費用,都是各自均攤。雖說是夫妻,但早已沒有了夫妻之間的感情。
為什麼會變成現在這樣子,始作俑者就是婆婆。不停地控制兒子的思想,不願意給予兒媳更多的照顧。做出了很多自私自利的事情,所以才會落得現在這樣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