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732年,西北發生戰事,岳鍾琪的部下不聽命令,延誤戰機,導致清軍損失慘重。
這次的罪責本應由那個部下承擔,但是雍正皇帝卻要岳鍾琪進京述職。
岳鍾琪返回京城後,一眾官員都來接待他,但這只是緩兵之計,早已經有另外兩名官員將彈劾他的摺子遞了上去。
雍正皇帝收到摺子後,立刻下詔將岳鍾琪「交兵部拘禁候議」。
岳鍾琪被兵部的人抓走關了起來,這一關就是兩年。
兩年後,雍正皇帝下令判他「斬決」,但是兵部官員認為岳鍾琪戰功太大,直接殺了的話影響不好。
於是雍正皇帝又改判「斬監候」,並罰了他七十萬兩銀子,等把罰款交清之後,雍正皇帝又將他廢為庶人,遣送回了四川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