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宗法家庭,婚姻不是兩個人的結合,是兩個家族的資產重組。
正妻是帶著豐厚嫁妝進門的「大股東」,她的核心任務是:主持中饋(管錢)、祭祀祖宗(搞公關)、撫育嫡子(培養接班人)。
至於伺候男人睡覺、生更多孩子這種耗費精力且高風險的體力活,完全可以外包給「臨時工」——也就是妾。
《唐律疏議》規定:妻乃齊也,妾乃賤流。
這意味著,妾生的孩子,法律上只認正妻為「嫡母」。孩子將來有出息了,封贈的也是正妻。妾只是代孕工具,產出的「果實」歸正妻所有。
如果正妻沒有兒子,家產可能被丈夫的侄子們瓜分。這時候,主動給丈夫納妾,生個兒子記在自己名下,家產就能留在自家鍋里。
這是一個極度理性的商業閉環。
正妻不僅不排斥納妾,反而會利用納妾來鞏固地位。
給丈夫納一個老實聽話的妾,既能顯得自己賢惠(社會輿論KPI達標),又能分擔生育壓力,還能防止丈夫在外面亂搞帶回不明不白的女人(風險控制)。
《紅樓夢》里,王夫人自己吃齋念佛,卻給賈寶玉安排襲人當「准姨娘」。邢夫人為了討好賈赦,甚至主動去幫丈夫強娶鴛鴦。
她們不是不嫉妒,是利益壓倒了情緒。
在那個沒有避孕措施、女性死亡率極高的年代,正妻把自己從繁重的生育和性服務中抽離出來,轉而掌控人事權和財權。
這看似是一種權力的勝利,實則是被男權社會徹底異化的悲劇。當一個女人必須通過奴役另一個女人來保全自己時,這座宅子裡就沒有贏家,只有不同等級的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