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短短兩天內就開出13張罰單,幾乎整條街"人人有獎",民眾難免會有怨言。
當地居民:「自己門前不能停,要停到外面出去,影響行車的安全,反而是在這裡,對大家都是方便的,可是不能,這樣叫做違法。」高雄鳳山區文華里40鄰長徐黃素香:「好幾年了,之前都好像會有人檢舉,我們就很奇怪,怎麼那天晚上才反應,隔天晚上又來開單,是故意的嗎?」高市警文山所副所長廖志皓:「接獲民眾報案,騎樓違規停車,警方到場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告發,處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根據法規,原本是騎樓的區域,即使加蓋成實牆,仍不能當車庫使用。雖說居民違規在先,但警方短短兩天內就開出13張罰單,幾乎整條街"人人有獎",民眾難免會有怨言,但也只能保持騎樓凈空,就怕又被人檢舉,荷包大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