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處死刑70年後沉冤得雪
警察判斷喬治殺人拋屍的證據之一,是女孩們的屍體出現在了喬治家附近,但是在發現屍體的山坡上,卻只能找到小量的血跡。
這說明這裡不是案發第一現場。
兇手應該是在殺人之後,再將屍體扔到這裡的。
還有一點,在姐妹倆的身體、指甲上都沒有發現任何關於喬治的指紋或者組織,如果是喬治殺害她們的話,又怎麼可能不留下一點證據呢?
對於這些疑點,警察選擇性忽略。不過,他們很快就激動地宣布,發現了一個重大的證物。
在喬治的房間裡,警察發現了一把小巧的長鐵塊。
根據喬治的回答,他是在鐵路附近撿到的,之所以會帶回家,不過出於男孩子對於工具的喜愛罷了。
可是警察卻不聽喬治的解釋,他們認為喬治就是用這塊鐵釘將姐妹倆的頭顱敲碎。至於上面為什麼沒有血跡,就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之內了。
根據這些「證據」,警察很快就還原出了喬治迫害姐妹倆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