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後悔,我無數次責怪自己。既然我能在父母的壓力下,堅持住不再婚,那當初為啥要離婚?如果沒有離婚,就算沒有孩子,至少我老婆有可能不會這麼早就去世了。但後悔有什麼用?任何事情都無法回頭的。接下來的日子,我就一直一個人生活。我爸媽後來隨著年齡慢慢上去,更無法勸我了。
日子就這麼一天天過著,我差不多50歲的時候,其實想過以後的養老問題。我想著,雖然我沒有孩子,但我有侄子和外甥,這些年以來,我對幾個孩子都很好,應該願意給我養老吧?我也不用他們對待親生父親一樣,近身照顧,噓寒問暖。就是我生病了,遇上事情了,幫忙送一下醫院,跑個腿。
結果我失望了,我親弟弟在城裡頭買了房子,要賣掉村裡的老房子。說父母沒了,以後也不會回來村裡了,房子空著沒啥用,還不如賣掉,換一點錢。然後又和我說:「你自己不結婚,不要孩子,別怪我這個弟弟狠心。我兩個兒子也不容易,你別指望我們。說起來,我堅持賣掉老房子,你也是一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