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決策,保護好籃板球。這場比賽勇士能拿下來,對於籃板的拼搶做得很到位,尤其是最後時刻。全場比賽勇士拿到了45個籃板,其中有14個前場籃板,還是比較解渴。第四個決策,格林5犯時不下場。其實格林第5次犯規的時間,還是相當的微妙,不過科爾並沒有拿下格林,格林的價值,看過比賽的都知道。
第五個決策,加快比賽節奏。對於勇士而言,他們是很喜歡打快節奏的比賽,科爾也是做出了這個決定。森林狼就不行了,他們雙塔陣容,肯定不能跟著跑。也正是因為勇士變了比賽節奏,於是勢頭也就到了勇士這邊。全場比賽勇士快攻得分為19分,另外利用森林狼失誤,也是拿到了24分,做得都很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