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她現在每個月工資6800元人民幣(約台幣3萬),沒結婚前,工資只有4500元人民幣(約台幣2萬),不也是一直租房子住嗎?
怎麼現在就不可以了? 婆婆又說了一些話,就是捨不得讓女兒花錢租房子住。
我真後悔,當初覺得小姑剛剛離婚,挺可憐的,答應讓她住進我家,如今看看小姑的為人處世,又超級懶惰,才知道她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小姑比我小三歲,大專學歷,上學時候,不好好學習,搞對象倒是有一套。
高中和老家的初戀分手,上大專時,找了一個市裡的對象。覺得男朋友家有點錢,就千方百計的討好人家,得到男朋友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