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下有四套房產,一棟自住、三棟出租,最近老家侄子要結婚,要求我贈一套給他,拒絕幾天後竟收到一通知

2024-12-03     管輝若     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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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067條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與責任,那麼生活困難的父母可以要求兒女支付贍養費。

如果雙方達成一致的話,一次性支付贍養費也是允許的。

本文中謝忠明在履行贍養父母的問題上和弟弟有著同等的責任。

父母常年住在弟弟家,弟弟和侄子要求謝忠明多給一些補償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侄子要求大伯贈送一套房產卻是毫無道理的,大伯並沒有幫扶侄子的義務,更沒有責任在侄子結婚的時候免費贈送一套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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