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住家保姆,每天都回家裡住。晚上我有時候在僱主家吃飯,有時候自己回去燒飯吃。兒媳覺得我離他們家近,就熱情地讓我回去吃飯。
可是我知道,親家母在家裡幫他們帶孩子,還要做飯,已經很辛苦了,我怎麼好意思下了班去吃現成的啊?
而且,我懂分寸,兒媳的後婆婆不親,所以不幫忙帶孩子,她只好麻煩親媽。我這個親婆婆呢,又是離婚再嫁又喪偶的,我現在老了經常去他們家,難免有黏上他們養老的嫌疑。
所以,我拒絕了兒媳的好意,我說:「不去了,我晚上下班晚,僱主有時候會留我吃飯。我晚上也吃的少,有時候不吃飯。我等休息的時候去看看小孫子就行了,你們好好上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