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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離婚的時候,已經32歲了,我想著自己不會生育,怕別人嫌棄我,我也沒敢再找對象。
我一個人租了個小房子,每天上班,自己掙錢自己花,日子過得也挺自在的。 有一天晚上,我下夜班回家。
騎車騎到離我租的房子不遠的一個胡同口,從裡面走出幾個喝醉的年輕人,對我直吹口哨,我一緊張,連人帶車摔倒在了路上。
那幾個年輕人看我摔倒了,哈哈大笑了起來,幾個人倒也沒有對我做什麼,他們嘲笑了我一會兒,就東倒西歪的走了。
他們幾個走了以後,我準備爬起來把車子扶起來,剛一動彈,左腳就鑽心的疼,我又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我想著我左腳的骨頭可能是骨折了,我在這個城市人生地不熟的,連個朋友都沒有,這大半夜的,我該和誰聯繫呢?
正在我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時候,一輛摩托車在我旁邊停了下來,從摩托車上跳下來一個40來歲的男人。
他走到我身邊,問我怎麼坐在了地上,是不是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