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僅獨自承受了懷孕帶來的身體和心理壓力,還決定自己一個人生下孩子,隨後將嬰兒藏匿。
弗朗西斯說道:「她有機會尋求專業幫助,但她選擇了保持秘密懷孕,並獨自分娩。
她對所有關心她的人撒謊,甚至在生產後也拒絕告訴醫生實情,繼續隱瞞真相。」
這樣一連串的選擇,最終導致了這個悲劇的發生。
誰也沒想到的「後果」,終身監禁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張嘉欣的律師試圖為她爭取一些減刑,甚至試圖用「精神問題」作為辯護理由,稱她聽到了「幻聽」,這些聲音促使她做出如此極端的決定。
然而,法官並沒有被這些理由說服,最終判處她至少17年的監禁(宣判為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