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奧客Adeline明被控 問網民: 我要認罪嗎?

2024-10-24     熊康翰     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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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奧客」為面控認不認罪感困擾,更感嘆經濟不獨立,需看家人臉色。

「所以我這次是要認罪還是不要認罪?誰能明白我的感受和為難?」

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於今年6月23日發文告指,當局接獲投報,指一個名為「Adeline Chang」的面子書用戶上傳了一張兒童照片,並配以不雅文字後,便開檔調查,並傳召對方錄口供。

當局事後扣押該女網民的手機和電話卡,援引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233條文調查,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5萬令吉罰款或監禁一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