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年少無知的時候,2005年早早便成為了母親的單麗也不例外,為了追求自己所謂的愛情,全然不顧父母的反對,而早早的與男友結為夫妻。
這對曾經許諾生死相依的愛人,竟然在女兒出世後不久,在現實生活的蹉跎下,而選擇了離婚。
根據《民法典》第1084條的規定,離婚後,不滿2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撫養為原則。
由於單麗與前夫離婚之時,女兒小雪並未滿2周歲,再加上其前夫由於好吃懶做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因此最終將孩子判給了單麗。
雖然單麗與前夫矛盾頗深,但她從未因此而對孩子有絲毫的懈怠,畢竟是從自己身上掉下的一塊肉,身為單親媽媽的單麗唯恐照顧孩子不周,還特意與比自己大了將近一輪的張勇結為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