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就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
這不僅損害了國家的稅收利益,也對社會風氣帶來了極壞的影響。
韓國明星血淚史對於不少韓國藝人而言,其從業經歷可以寫成一部血淚史。
幾乎所有藝人在正式入行之前,都需先做「練習生」。
而要真正成為娛樂圈的「正式工」,得跟經紀公司簽約。
不少經紀公司都會要求旗下藝人對特定對象「陪酒陪睡」。
藝人甚至有可能遭遇暴力對待。
2009年,韓國女星張紫妍的自盡遺書曝光了韓國娛樂圈種種「潛規則」。
她在經紀公司的逼迫下,向多名男性提供了陪酒陪睡服務。
她的死震驚了整個韓國社會,人們開始關注娛樂圈的黑暗面。2011年曝光的「韓國女星被包養協議」也顯示,女藝人不僅要將包養費用與中間人五五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