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套三室兩廳的房子,社區綠化帶較大,我們就想著趕緊搞裝修。
年底搬進新房,爭取熱熱鬧鬧在新房裡過年。 但是老房子要賣,有許多東西要處理。
年輕時我喜歡買衣服,不但愛給自己買,還愛給老公孩子買。
衣服款式不斷更新換代,有許多衣服只穿過一兩次就沒再穿了。
丟了吧?說句心裡話,捨不得。 都是花真金白銀買的,又不是便宜貨,而且都很新,雖然我不愛穿了,可還是捨不得丟。
我老公說:「送人吧,如果別人願意要,就送給人家去穿也比丟垃圾堆好。」
剛好有這個送人的想法時,老鄉張平打電話來了,她知道我房子要賣,說有不要的東西給她,她自己來拿。
我說:「衣服你要嗎?」 她說要呀,你們的衣服都挺好的,我剛好不用買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