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小兒子和李晶已經離開了。
餐桌上,還擺著他們吃剩下的殘羹冷炙,每盤菜都動過,且每盤菜都從上到下被吃了一部分。
我對李晶的所有好感,瞬間打了折扣,這孩子很有可能自私。
我怎麼會有這種想法呢?
還得從大兒媳吳敏第一次來我家說起。
我們是農村人,也沒那麼多講究,吃飯時也沒準備過所謂的「公筷」。
吳敏吃菜時,總是吃靠近自己的那部分,而不是這裡夾一下那裡夾一下。
起初我沒在意,但她來家裡多次都是那樣,我便開始留心了。
我發現吳敏吃飯時,會主動到廚房幫忙,等我和老徐動筷後她才動筷,飯後也會主動幫我洗碗。
以小見大,懂事的孩子背後一定有明事理的父母,這道理我是懂的。
後來談論婚事的時候,親家母說我家還有小兒子,我們老兩口還得辛苦很多年,大兒子和吳敏還年輕,小家得讓他們自己奮鬥。
聘金他們只是象徵性地要了2萬(約台幣8.6萬),當時我們這的標準可是8萬8(約台幣38萬)呢!
至於房子,由於開發商一直拖,房子不能如期交房,大兒子他們直接在老家結的婚。
婚後,他們在城市租房住。
吳敏一句怨言也沒有。
這些年,每逢節假日和周末,她都會和大兒子回老家,幫我們在果園裡忙活,我們相處得情同母女。
從吳敏身上,我懂得了,一個人的性情如何,從小事上便能知分曉。
我跟小兒子直接說出了我的意見,李晶這人不適合我們家。
小兒子在電話里,跟我大吵,說他們已經談了四年,有很深的感情。
他說,李晶的父母都在事業單位上班,晚年有退休金,還有2套房子,比我家的情況不知好上多少倍。
能找到李晶這樣的兒媳,我們家上輩子一定是燒高香了。
我勸說不動小兒子,小兒子也說服不了我,母子倆就這樣僵持著。
條件好又怎樣?
我要娶的是兒媳婦,看的是人品,又不是她的家境。
老徐勸我,兒孫自有兒孫福,以後跟李晶過日子的是小兒子,又不是我,鞋子合不合適,只有腳知道。
他勸我想開點。
算了,既然小兒子拿出不撞南牆不回頭的決心,我也只好妥協。
做父母的,誰不想稱孩子的心如孩子的意呢!
示意圖來源:《今生是第一次》劇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