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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衣邋裡邋遢,為人渾渾噩噩
作家威廉福克納在寫作時有一個習慣,就是要穿著整潔的白衣襯衫和褲子,才能激發自身創造力,更好進入寫作狀態。
如果穿著邋裡邋遢的睡衣,人的精神很容易鬆懈下來,行動力也會減緩。
有網友說,有一段時間他自己長期在家,就只穿著寬鬆的睡衣。剛開始覺得挺舒服的,可時間久了發現自己變得特別懶,人也不想動。
家務不願意做,只想在沙發上躺著,臉也不想洗,整個人邋裡邋遢連出門的慾望都沒有了。
如果只是休息一段時間這沒什麼,可一個人要是長期這樣下去,不就廢掉了嗎?
總是穿著邋遢的人,渾身散發著濁氣,不僅給人一種不得體的感覺,也從側面說明他的生活很不規律,沒有自律的好習慣。
這樣的人容易喪失機遇,給人一種迷茫怠惰的感覺,人生也是得過且過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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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保持齊整的外表,把自己收拾稍微乾淨一點,給人的印象也會好不少。
馬克吐溫說:「在衣著上你可以不修邊幅,但切不可讓靈魂染上污點。」
希望我們能認識到這一點,無論穿什麼衣服,保持對生活的積極態度,這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