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ETtoday新聞雲
回顧此案,當時陳修將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在2021年12月裁定以2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抗告,法院也重開羈押庭,將原先的決議改為收押,但並未禁見。
在彰化地院完成相關證物、證人搜集,確認無串證可能後,認定沒有羈押之必要,因此以30萬具保停押、限制住居。
後來,陳修將又因為一粒眠偽藥轉讓,再次陷入訴訟之中,被判3個月徒刑。
關於當初的殺人案,近期也已上訴到台中高等法院。
法官指出,死者腦部傷勢嚴重,可以確定陳修將在殺害過程中「用力之重」。
此外,陳修將在這3年來,皆堅持否認犯行,與死者家屬沒有達成和解共識。
斟酌之後,判10年10個月有期徒刑,另外的傷害罪則駁回上訴。
後來,該案又上訴至最高法院,但遭法官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