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不少人在事情披露後,都認為難道這不應該屬於「校園公共意外」嗎?為何要學生賠?而教育部國教署則回應,學校當初進行評估後,覺得是因為2名同學搬移重物時,重心不穩才跌倒,所以並沒有提出「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申請理賠,不過卻已經幫那位受傷的學生申請「仁愛基金慰問」及「學生團體保險」了,並且還協助雙方家長調解,只可惜對方仍堅持提起訴訟,由律師計算理賠金額52萬元一毛不減。
主管機關新北市教育局也提供受傷的學生急難慰助金了,同時也進行社政通報,之後將由社工介入輔導,而學校除了會繼續積極協助進行調解,希望能達成共識以外,也會提供法律諮詢,並動用「仁愛基金協助」,提供給經濟有苦難的吳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