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說起我這個弟媳,我真的挺反感的。
30年前,妻子嫌我家窮,拋下3歲的女兒跟我離婚了。我也因為窮,加上帶著一個女兒,再也沒人願意嫁給我,我也因此成了老光棍。
因為我沒能為家裡剩下孫子,所以為了傳送香火,家裡的老人都把希望,寄托在小我5歲的弟弟身上。為了給弟弟結婚,父母賣了耕田牛,和當了太爺爺傳下來的古董碗,最後攢了幾千塊錢,成功給弟弟找了個媳婦成了家。
那個時候,我們這邊都是男多女少,男人要娶妻都得去外省女人找。所以,為了這個弟媳,我父母也是花了不少錢的,託人從隔壁找回來的。
弟媳來的時候,表現的挺賢惠的,種田種菜喂雞鴨做飯等等,通通都很會幹,而且來了不久,就為我弟誕下一胎女兒。雖然是個女兒,但我父母也沒有不看好,畢竟還可以鼓勵弟媳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