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贈與過戶:省去遺產稅,但費用高昂
贈與,即無償將房屋贈送給其他人,一般來說,日常生活中物品贈送是不需要費用的。但房產屬於不動產,按照規定,贈與房產同樣要交稅。
贈與過戶產生的稅費主要包括:
契稅: 按照房產價值的3%進行徵收。
公證費: 按照房產價值的1%進行徵收。
評估費: 按照房產價值的0.25%進行徵收。
以一套價值400萬的房產為例,由此產生契稅12萬,公證費4萬,評估費1萬,贈與過戶產生的稅費合計約17萬。
3. 繼承過戶:省錢省心,但存在風險
繼承過戶,是指在老人去世後,由其子女繼承房產。由於目前我國沒有遺產稅,所以繼承過戶的稅費相對較低,僅需要繳納數百到數千元的公證費和登記費。
但需要注意的是,繼承過戶也存在一些風險:
繼承人之間可能發生糾紛: 如果老人沒有立遺囑,多個子女之間可能因為房產份額產生矛盾。
轉售時需要繳納個稅: 如果繼承人將房產轉售,需要繳納20%的個稅,這筆稅費並不低。